【理大衝突】9人涉理大外非法集結 兩男開審前認罪押後11月判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9/04 15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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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人涉理大外非法集結,兩男開審前認罪押後11月判刑。(資料圖片)

2019年11月中理大內發生暴動事件,警方進入理大調查期間,大批人士前往理大擬支援校內人士,其間與警方發生衝突,警方其後拘捕多人,其中9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,其中兩名男生今(4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,押後至11月28日判刑。案情指示威者於警方防線前打開20把雨傘抵抗,有人大叫要求警方釋放理大校內人士,其間示威者以雨傘築起傘陣,警方發出警告後以合法武力作出驅散,示威者退至科學館廣場後被捕。其餘7人押後至明天(5日)開審。

9名被告為王晉彥(23歲;無業)、鄭康成(23歲;網頁設計員)、鄧朗言(19歲),學生、賴恒基(31歲;護士)、吳鎮鋒(22歲;學生)、趙穎琪(25歲;無業)、葉佩珊(27歲;文員)、羅芷君(24歲;學生)及王伊婷(32歲;文員)。

9人被控非法集結罪,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,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,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集結在一起,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,或作出帶有威嚇性、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,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們會破壞社會安寧,或害怕他們會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。王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攜有攻擊性武器,即1個能夠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。

案件今開審前,鄧及吳於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,押後至11月28日判刑,鄧准保釋候判,吳則還押候判。

案情指,2019年11月11日始,理大內發生連串暴動及其他非法行為,警方進入理大調查期間,仍有大批人士前往理大一帶支援校內人士。至同月18日早上,大批示威者由科學館廣場方向前往科學館道,走向防線與警方對峙,警方防線前打開20把雨傘抵抗,有人大叫要求警方釋放理大校內人士,其間示威者以雨傘築起傘陣,警方發出警告後以合法武力作出驅散,示威者退至科學館廣場。

警方於科學館道設立防線擬驅散及拘捕示威者,當時約有至少100名示威者,警方發出警告無效。警方其後經華懋廣場與南洋中心的通道進入科學館廣場,追截部份示威者,並於華懋廣場外圍捕135人,另有13人於附近被捕。

兩名被告被捕後,分別被搜出生理鹽水、眼罩、游泳鏡、手套及雨傘等物品。控方案情指示威者的行為已構成非法集結,作出設置路障掩護自己及向警方防線推進等行為,兩名被告在內的示威者當時已集結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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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